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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
作者:sanjiang
2018-06-21
90分以上为先锋党员(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5%),60至至89分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党员,得分清零的为不合格党员。

政治方面(15分)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观察问题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坚定“四个自信”,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搞“双重信仰”。

2.带头把握正确方向。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带头坚定政治立场。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特别是在反分裂反渗透等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同不良思潮和不当言行作斗争。

4.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不说三道四,不拉帮结派,不搞团团伙伙,不传播各种错误言论。

执行纪律方面(15分)

1.带头遵守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立足本职岗位,自觉服务大局,坚决支持和拥护各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五四战略”的落地见效,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担当作为,不空谈、不作秀,反对形式主义。

2.带头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坚决支持并认真完成组织分配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带头遵守廉洁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养成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依章办事的良好习惯。

4.带头遵守群众纪律。宗旨意识牢固,人民利益至上,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联系户制度,经常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5.带头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坚决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现象开展严格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公司和人民的安全和根本利益。

品德方面(15 分)

1.带头坚守政治品德。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对党忠诚老实,自觉维护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地位,敢于同有损于党、有损于国家、有损于公司、有损于人民利益的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2.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参加文明创建等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维护公共利益,热心公益事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坚决抵制黄赌毒。

3.带头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弘扬“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尕布龙精神和“开路”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反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4.带头弘扬家庭美德。自觉履行孝敬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忠于配偶,关爱子女,教育和管理好家人及亲属,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维护家庭和谐幸福。

5.自觉提高个人品德。有理想追求,注重自我修养;行为文明,注意维护自身形象;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注意提升自身素养;诚实守信,情趣健康。

发挥作用方面(15分)

1.带头作用。无论在工作一线还是日常事务管理中,都牢记自己共产党员身份,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作出表率,带头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而共同奋斗,为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任务而努力工作。

2.骨干作用。无论在何时、何地,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都表现出对党的事业的自信心和责任心,表现出坚定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此形成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把广大群众争取和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沿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前进。

3.桥梁作用。以自已的模范工作把党的指示和精神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又把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转化为党的政策和决策。一方面,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使群众真正理解它的意义、做法以及同自己切身利益的关系,从而自觉地为实现党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另一方面,时刻注意群众的情绪,及时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和政府工作的意见,以便党组织能够经常听到群众的呼声,更好地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自己的决策能正确地代表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如实反映职工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以便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

4.服务作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服务全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特别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真心服务做好事、诚信服务办实事、用心服务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正向加分指数(20分)

1.为保护党、国家、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

2.在维护社会稳定、抗击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复杂局面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表现突出的。

3.在服从服务工作大局、在公司创新创效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4.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的。

5.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的。

6.其他情形。

反向扣分指数(20分)

1.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执行不力的。

2.参与越级上访等非法上访,参与群体性事件,组织参加宗教活动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关键时刻,故意推诿或消极应付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的。

5.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情形。

归零指数

1.政治意识淡化,政治观念不强,政治方向模糊,政治立场动摇,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尤其在反分裂反渗透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旗帜不明、立场不定的。

2.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或组织迷信活动和宗教活动,或因黄、赌、毒等行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3.组织动员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参与无理上访的。

4.“三不党员”,即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5.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违纪违法正在处分期内的;

6.其他情形。